重庆渝北优秀律师

    孩子在培训机构被猫抓伤,责任应由谁承担?

    基本案情

    某培训机构负责人刘某与原告母亲陶某就原告培训事宜经过沟通后,原告母亲向被告某培训机构支付了培训费。随后,原告倪某某(10岁)根据培训机构安排在其提供的培训地点进行培训。2022年1月21日,原告倪某某在被告处培训期间右手食指被猫抓伤,后经医院确诊为猫抓病。抓伤原告倪某某的猫系该培训机构老师所有。原告与被告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。 

    裁判结果

  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原告倪某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在某培训机构安排的地点接受培训,在培训期间,原告倪某某被该培训机构老师所带的猫抓伤。培训机构应当保证未成年人培训学习期间的安全,在培训地点允许猫存在,本身就有可能导致学生被猫抓伤的危险,故培训机构在该事件中未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故判决被告某培训机构向原告倪某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 807.05元。 

    法官说法

    《民法典》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,规定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、学习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、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,适用过错责任原则。

    在培训机构责任纠纷案件中,培训机构是否承担赔偿责任,关键在于其是否尽到了“教育、管理职责”。

    重庆渝北律师有话说

    在本案中,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倪某某在培训期间,被该培训机构老师所带的猫抓伤,后经诊断为猫抓病。培训机构未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,对倪某某的受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法官提醒,各类培训机构应结合学生的年龄、智力、生理等特点,从细节入手,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,不管是教学活动还是课间休息,都应注意学生的安全问题。同时,家长也应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,培养其形成良好的品格,既要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,也要教育其不伤害他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