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渝北优秀律师

    患者顺手泼水致大妈摔骨折,法院:赔偿11.26万元

          4月20日报道,重庆。一天清晨7点,医院保洁人员刚打扫完走廊,住院的老张漱口后,顺手将漱口杯中的水泼在了走廊的地板上。半分钟后,58岁的李阿姨出门洗碗,刚到走廊她就脚下一滑,摔倒在地。经检查,李阿姨左腿骨折,构成十级伤残。李阿姨将老张和医院诉至法院,要求双方赔偿损失。

          法院审理认为,事发前地面不存在异样,医院无须担责。而李阿姨自己也应谨慎注意,遂减轻老张责任,由老张赔偿李阿姨各项损失加精神抚慰金共计11.26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