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渝北优秀律师

    百万欠款终到手,打了八折也开心

    百万欠款终到手,打了八折也开心

      日前,关于重庆市某小额贷款公司(以下简称“小额贷款公司”)申请执行重庆某化肥公司(以下简称“化肥公司”)借款纠纷一案,申请人终于收到拖欠了两年之久的借款101万元,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权威得到了有力维护。

      原来,小额贷款公司曾借款100万给化肥公司,还款期限为3个月,约定了利息、保证人,并与抵押人冯某、袁某、尹某、李某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,一共有三所房屋。到期后,化肥公司未能及时还款。无奈之下,小额贷款公司诉至法院,法院判决化肥公司在15内支付小额贷款公司借款、利息、违约金及律师费,小额贷款公司有权就抵押房屋拍卖、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,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判决生效后,化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仍未支付欠款,小额贷款公司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
     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承办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,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义务,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,法院将涉案房屋予以查封。经多方调查了解到,化肥公司涉案纠纷多,公司资金困难,而抵押人则以自己经济困难、承受能力有限、当初是借钱买房等理由推脱,不愿将房子给申请人优先受偿。双方对立情绪较重,执行难度较大。

      为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,承办法官通过“四查”,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,被执行人确无资金可供执行。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,小额贷款公司同意将原为137万元的欠款打八折,同意收取抵押人冯某24万后免除其本案个人债务,对其他抵押人的房屋进行评估、拍卖。承办法官去房屋所在地现场走访、询问承租人、实际使用人,简述房屋情况,清点房屋内被执行人财物,并委托拍卖公司将两所房屋进行拍卖。

      在缴纳了执行费用、税收等相关费用后,申请人小额贷款公司收到了欠款101万元,并表示:“尽管没有完全收回欠款,可这已经比我们的预期好得多了,感谢渝北区法院。”

      为决胜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,渝北区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,用足、用活、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,依法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、规避执行的恶意逃债行为,彰显了司法权威。